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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之后,金胜默默把东西给保存了起来。
至于发给潘博远......
还是算了吧!
这种杀手鐧,留在手里更加踏实。
反正治安所查案,严格意义上来说,肯定要比自己更专业。
真要有心,他们绝对能查到705大门内置摄像头。
再说了,谁知道治安所最后会给出什么结论。
潘博远看上去挺正直的,但知人知面不知心。
有时候亲手推翻自己做出的决定,是需要勇气的。
尤其事关前途!!
如果给出『不予立案通知书』,那发起刑事自诉的关键依据.....除了相应的法律条文丶司法解释丶全案卷宗丶证据支持之外,这段视频就是最好的推动力。
金胜早就在心里头计划好了。
「咚咚.....」
「请进.....」
赵毅推门进来道:「金律,徐汇区法院的立案庭刚才打了个电话过来。」
「林小姐那个案子,下午就会被移交到调解中心。」
「按照程序,会有15天的调解期。」
「工作人员的意思,还是希望我们能在这个阶段解决掉。」
「虽然有转帐记录,外加聊天记录,但没有借条,合同,以及对方明确承认该笔的言论.......扯皮下去,时间成本上,会很高。」
金胜毫不在意的『嗯..』了一声。
「人家说的没毛病。」
「我在接手处理的时候,就跟委托人明确说过这一点了。」
「寄律师函,也无非是为了加快这一进程而已。」
「知道我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时间点去法院起诉吗?」
赵毅看了看坐在椅子上,面无表情的金胜,忍不住有些紧张的咽了咽口水。
上级律师的考验,还真是随时随地能来。
即便靓仔金的年纪比自己要小上一岁,可架不住人家的气场更强大啊!
「金律,我记得你之前有说过,发律师函的主要目的,是为了探路跟留证。」
「有了挂号信的回执,加上转帐记录,催讨记录,聊天记录,就能完整的证明案件事实基础,强调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关系丶并且已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了。」
「这样一来,便有了申请保全的事实合理性。」
「只要再找保险公司出一份保函就可以操作了。」
「而现在.....对方明确给出了回复,愿意坐下来谈谈股权的事宜。」
「这等于变相承认了双方存在债务纠纷。」
「换句话说,如果咱们律师函上面说的不是事实,她明明可以不用理会,或者直接否认,为什么要选择妥协呢?」
「这对我们来说,是极其有利的。」
「当然了,对方估计也知道自己这次是逃不过去了,心里想要处理掉,避免进入司法程序。」
「所以,咱们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,就能迫使坐到谈判桌上,尽快解决债务。」
随着话音落下,赵毅有些期待的看了过来,好似想要得到确定。
搞的金胜有些想笑。
「你说的固然没错,但也仅仅属于一小部分原因。」
「有没有想过,赵晴为什么会愿意按照律师函中的要求,答应配合林艺萱完成股权变更?」
赵毅下意识的张了张嘴,却没有发出声音。
显然也想到这里面有更深层的东西。
他心里原先那个答案.......还是别说为妙了!
这个反应,在金胜眼里倒是没有任何意外。
「那是因为她挖好了坑,就等着咱们跳进去了。」
「想想她开的是什么公司,影视传媒公司......水分之大,无法想像。」
「再一个,你回忆一下委托人的诉求是什么?」
「从始至终,林小姐要的...都是那笔150万的借款,能安安全全的回到口袋里。」
「既然如此,我为什么要跟对方在公司股权上进行拉扯,直入主题不行吗?」
「恰好,通过律师函的试探,证据链已经补充完整,足够法院立案庭受理了。」
「如果赵晴不想被拖进诉讼里,她就必须得在开庭前的调解阶段,彻底解决这件事。」
「最重要的是......?私下调解和法院调解,是完全不同?的概念。」
「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,仅属于普通民事合同。」
「协议的约束力,完全依靠双方自觉履行。」
「即便对方违约了,也不能直接凭协议申请强制执行,必须另行起诉,经过庭审...拿到生效文书后才行。」
「而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,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」
「一旦一方违约,权利人可以直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直接冻结丶划扣对方帐户款项。」
「想想看,这样是不是更加省时省力了!」
赵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。
他也是专业律师,自然懂里面的法律关系。
但这种处理案件的小技巧,可不是书本上就能学到的。
(这里还有个小知识点......)
(民间私人借贷,如果逾期了,原因一般有4种。)
(主观心态类:?侥幸赖帐心理丶自我合理化扭曲丶逃避消极态度?丶信用意识淡薄?。)
(客观能力类:收入来源中断?丶?资金安排失误丶疏忽大意。)
(外部环境类:宏观经济影响丶不可抗力冲击。)
(特殊纠纷类:借贷条款争议丶用途违法丶第三方关联问题。)
(但无论是哪一种,只要对方承诺说什么时候还,或者分期付款的,千万不要私下随意达成口头约定,书面约定.....)
(因为『逾期』的本身,就代表着失信。)
(你让一个已经失信的人再次给出承诺,又怎么能期望他去遵守呢?)
(所以....正确的做法,是向对方提出要求,得在法院里签订正式的调解书。)
(带上起诉状和证据材料,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,立案时明确说清楚,你已经跟另一方当事人谈妥了,可以先行调解。)
(工作人员一听,基本上就懂了,最迟十天之内就能搞定。)
(这样一来,如果对方再次失信,你就可以凭藉这份调解书,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不用再另行起诉了。)
(法院可以直接查封丶冻结丶划扣对方财产,甚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丶限制高消费。??)
(有了这一道程序后,也能安心不少。)
(唯一的缺点,可能就是立案时预交的?案件受理费?,法院会?减半收取?。)
(但没办法,中间商赚差价嘛!)
(就跟网购平台一样,交易完成后,从货款中直接扣除一定比例的?佣金丶或技术服务费,再结算给卖家。)
(这是规矩!!)
.........
与此同时,另一边的曹石二路治安所内,所长龚川的办公室。
在开完了所里节后的例会,潘博远便跟在对方身后,一起回了这里。
「说吧....什么事?」
刚一落座,龚川随手甩了根烟过去。
就是这个语气吧.....多少有些无奈。
两人好歹共事多年,彼此性格习惯怎么样,又怎么会不知道啊!
这死皮赖脸跟着过来,绝对是需要自己这个领导『支援』的时候。
潘博远『嘿嘿...』一笑道:「领导,还是之前捅伤人那个案子。」
「您是不知道,那朱家人....太过分了。」
「自从那天之后,我一连出了好几趟警,全是他家哪个老太太弄出的事。」
「在我这儿装的悔悟,一把鼻涕一把泪的,可刚从拘留所出来,一转头就去欺负人家小姑娘,更是明晃晃的威胁,不仅要把赔的钱拿回去,还要让人家道歉。」
「视频里听的....那是清清楚楚。」
「龚所,您说这朱家人,眼里还有法律吗?」
龚川面无表情的抽了口烟。
「然后呢?」
「你想怎么办?」
潘博远舔了舔嘴唇,吞咽了一口唾沫。
「龚所,这不涂佳禾这边找律师正式进行了刑事控告吗?」
「我看了看,法律依据上说的通,相应司法解释也能支持,证据上虽然不太够,可立案还是没问题的。」
「所以我就想着,咱们是不是......」
龚川眼皮抬了一下,目光锐利的看向了正对面的潘博远。
「一桩已经受过治安处罚的案子,还是你亲自定下的,现在你竟然想要转成刑事立案?」
「你也不是第一天在系统混了,难道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?」
潘博远脸上故意露出一抹『苦笑』。
「龚所,我哪能不懂。」
「可没办法啊......」
「受案回执都出了,依照程序,30天内,咱们必定要给出相应回复。」
「还有那个叫『金胜』的律师,就不是一个善茬。」
「如果咱们这边『不予立案』,他指定是不会罢休的。」
「复议丶投诉丶申请监督丶刑事自诉.....」
「要是最后不构成罪名还好,一旦构成,麻烦更大。」
「与其被动,咱们还不如先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。」
潘博远抬起手,五指旋转着握成了拳头,眼神有些发狠。
「这样一来,就能放开手脚,进可攻丶退可守。」
「大意之下犯了错不可怕,怕的是为了规避责任,一错再错。」
「下发的思想指导文件中不是都写了嘛!」
「直面错误勇担当,摒弃避责促实干。」
「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....」
「在工作进程中,因惯性思维丶情况复杂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失误,难以完全避免。」
「然而,错误本身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为了规避责任而掩盖真相丶推诿扯皮,进而导致小错酿成大祸,形成『一错再错』的恶性循环。」
「这种『避责心态』,不仅阻碍了个人成长,更会侵蚀组织肌体,损害公共利益,必须予以高度警惕和坚决破除。」
「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」
「咱们唯有直面错误丶深刻反思丶及时纠偏,才能将教训转化为经验,将挫折转化为动力,摒弃『怕出事』的消极心理,涵养『敢干事』的昂扬锐气,在承担责任中....提升能力,在解决难题中....推动发展,以实实在在丶脚踏实地的工作,来诠释忠诚与担当。」
「龚所,您说.....是不是这个理?」
接到这个话题,龚川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。
特么的,一个简单的内部私下交流而已,你竟然给老子整上申论了?
这让人怎么接?
公家职场,官位为尊,申论一出,谁与争锋。
看着眼前眨巴两下眼睛,一脸『无辜』模样的潘博远.......
龚川知道,这个问题,自己是躲不过去了。
不过他显然要想的更远。
作为治安所领导,朱崇武的处罚决定,自然是先过的他手,才往上报给了法治科。
眼下再以『刑事』来重新立案侦查......
而潘博远来寻求『指导』意见,看似说的有理有据,大义凛然,利弊分明,实际上就是希望自己顶在前头,消弭来自上级的压力跟追责。
这种小心思,搞的他不懂一样。
可怎么说呢?
潘博远有一点说的没错,金胜这个律师确实很麻烦!
之前递交《刑事控告书》的时候,双方因为『回执』的事情僵持不下,最后还是他亲自出面,拍板定下的。
当然了,这种能在治安所内,毫无顾虑丶据理力争的律师,他见过,但不多。
尤其是这么年轻的......
龚川一只手无意识的敲击着桌面,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:「这样吧,你把案子所有卷宗整理好交过来,我先看看情况。」
「过两天,咱们再开个内部小会,把指导员他们都叫上,坐下来一起讨论讨论......」
潘博远一听就懂了。
龚川这种老狐狸,是打算拉上整个治安所的管理层,一起来担责了。
但不得不说......人家把『集体』这个概念,玩的很溜。
公家单位嘛,一直强调的都是集体主义导向的价值体系。
没毛病!
小本本记下,得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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