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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5章长平君你的鸟被人烤了(第1/2页)
赵括一行人回到晋阳的时候,天已经黑透了。
他从马车上跳下来,整个人都要晃散架了。旅行是美好的,但累也是真累。
芈蘅带着赵牧和音先回了后院,贲虎去马厩拴马,韩不侵落在后面还没到,他亲自护送史厌去蓟城,这一路少说还得走十天半月。
赵括自己拎着包袱往书房走,脑子里还在想着要舒服地睡上几天再干其它正事。
他刚跨进前院的月亮门,一个人影便从廊下的阴影里蹿了出来,险些撞到他身上。
“主君,你可算回来了!”
来人是毛遂。
赵括看到他有些尴尬,眼神躲闪,还以为吃羊排的事被毛遂知道了,谁他娘的嘴那么快啊......
毛遂这个人平时天塌下来都是一副“我早就料到”的淡定模样,此刻却像是被谁偷走了心爱之物,眉毛拧成一团,嘴角往下撇着,表情古怪。
“怎么了?”赵括奇怪。
“主君你的鸟被人烤了。”毛遂说。
“什么我的鸟......别乱说话,说清楚。”赵括一头黑线。
“主君你让人养的鸽子。”毛遂深吸一口气,用一种极其克制的语气,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,“有人把你的鸽子烤了吃了。”
赵括脸当时就黑了,把包袱丢给毛遂,怒气冲冲朝前走,“谁干的?我不是三令五申说过了吗,那不是用来吃的,谁还敢顶风作案,真是老寿星上吊,活得不耐烦了。”
“一共有好几个人,其中一个人说他是平原君小舅子。”毛遂抱着包袱小跑着跟在他后面,嘴里还在不停地说,“人被关在了官署的牢房里,主君准备如何处理他们?”
毛遂知道赵括跟平原君不对付,这个自称平原君小舅子的家伙估计没有好下场。
赵括的脚步顿了一顿,问道:“他烤了几只?”
“三只,甲字七号、甲字十二号、乙字三号。”毛遂记得很清楚,脱口而出,“这群鸽子是上个月刚从邯郸飞回来的,飞了三百里,曹羽训了整整三个月才训出来的,就这几只掉队了,在山林里迷路了,我们的人找到时已经被烤了。”
“平原君小舅子也没有特权啊,要不砍了吧......”赵括故意说道。
毛遂翻了翻白眼,知道赵括说的是气话,吃了几只鸽子,罪不至死,他还是劝道,这是他作为门客必须做的,“主君,就几只鸽子,不至于,要不烹了吧.....那家伙还说他是魏国的封君,叫什么信陵君,搞笑,他国封君跑这儿来了.....”
“什么君......”赵括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“信陵君。”毛遂吓了一跳,为何自家主君这么大反应。
也不怪赵括反应大,也不怪毛遂没有听过信陵君的名号。
如果按照正常的历史上,现在信陵君应该已经完成了窃符救赵的壮举,后又率领五国联军攻秦,迫使其龟缩在函谷关内,动弹不得,一战名动天下。
如果在正常的时间线上,这个时候的信陵君正在高光时刻,风光无限,天下谁人不识君,可如今......
毛遂不认识他......
赵括沉默了,貌似是自己夺取了信陵君的光环,让他如今还是默默无闻,怎么还变成偷鸟贼被关起来了,这倒霉孩子。
也不怪赵括如此重视这些鸽子,因为这些鸽子不是普通的鸽子,而是赵括让人训练用来传讯的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145章长平君你的鸟被人烤了(第2/2页)
鸽子是冷兵器时代传递信息最快捷的手段,比快马快得多,比烽燧传递的内容多得多,它的“归巢”本能一直到西汉时期才被人利用起来。
一条从邯郸到晋阳三百里的路线,快马加急换人换马不换鞍也要跑一天一夜,鸽子只需要小半天。
在战场上,小半天的时间差就够决定一场仗的胜负。
赵括已经让曹羽训出了一批能在一百里外飞回晋阳的信鸽,下一步是两百里,三百里,五百里。每条固定路线上的鸽子都要编号造册,定期放飞训练,保持归巢能力。
这样一套系统,是曹羽花了小半年才搭起来的,耗费钱粮无数,也只有赵括才知道它的价值,一直在投入。
说到曹羽,他还是当初晋阳大发展时赵括公开招揽人才时发现的一个偏才。
事情要从头说起。
赵括遇到了李斯与韩非,就把面试、招揽人才的事交给毛遂全权负责。
毛遂干得很认真,但来的都是各路牛鬼蛇神,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,来了一个人。
此人叫曹羽,四十出头,瘦得像一根风干的腊肉,颧骨高耸,眼窝深陷,穿着一件打了几十个补丁的短褐,背着一个用麻绳捆了又捆的破竹篓。竹篓里传来咕咕咕的叫声。
毛遂抬头看了他一眼,“你有什么本事?”
曹羽把竹篓放在地上,打开盖子,里面是五只鸟,一只锦鸡,一只野鸭,一只斑鸠,一只鹌鹑,还有一只毛色灰扑扑的鸽子。
五只鸟被他养得油光水滑,羽毛亮得能照出人影。锦鸡的尾羽拖在竹篓外面,在日光下泛着铜绿色的光泽,一看就是富人家养来摆在庭院里观赏的珍品。
“曹羽,”他说话慢吞吞的,像是每个字都要在嘴里嚼三遍才肯吐出来,“祖上三代在晋阳给邯郸的贵人们养禽鸟,锦鸡供观赏,野鸭供宴席,斑鸠供祭祀,鹌鹑供斗戏,这鸽子嘛也是用于祭祀与宴席。”
毛遂知道这是什么,《周礼·天官·庖人》里提到的“六禽”,是天子的膳夫庖人备膳的肉食来源之一,它专门指用于进献天子,或是在祭祀、丧纪、宴请宾客时使用的一类肉品,其中就包含雁、鹑、鷃、雉、鸠、鸽这六种。
毛遂把他留下来了,上有所好,下必下必甚焉,天子喜欢,诸侯王也有样学样,底下的贵族也喜欢,不仅用于祭祀,还主要用于宴席上当吃食,主要是为了凸显自己的贵里贵气。
毛遂想着曹羽也算是一个稀缺人才,长平君平日里又喜欢小动物,就把他留下了,计划是当个饲养员,谁知道赵括让他专门训练鸽子。
毛遂都还记得赵括抓出一只鸽子捧在手掌心,一副发现了稀罕宝贝的样子。
“这种鸽子,认路的本事怎么样?”
曹羽愣了一愣,“鸽子都认路,我养的这种是本地野鸽子和家鸽混出来的,特别认路,放出去飞一圈,不管多远,只要没被老鹰叼了,自己就回来了。”
赵括把鸽子放回竹篓,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,“从今天起,你只养鸽子。锦鸡、野鸭、斑鸠、鹌鹑全部不要,就养鸽子。”
曹羽张了张嘴,“贵人,鸽子不值钱,贵族养的禽鸟,锦鸡值十金,野鸭值二金,斑鸠值半金,鸽子连半金都不值。”
“我让你养的鸽子千金不换。”赵括信誓旦旦说。